乐居买房讯 近日,问政湖南平台上,有网友建议长沙房产交易实行带押过户,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方回复称:《民法典》施行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展带抵押的转移登记业务。这也就意味着目前长沙已实施“带押过户”,即已经办理抵押贷款的二手房可以在贷款未付清的情况下再次进行买卖。这也就意味着,无须先还清银行贷款,就可以实现转移登记(过户)、原抵押注销登记、新抵押设立登记等交易环节的一并办理,提升了交易效率和便利度。
原回复如下:
《民法典》施行后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不动产登记中心已开展带抵押的转移登记业务,您可结合房屋登记情况按照以下方式自行判断:
1、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不动产抵押权登记工作的通知》:《民法典》施行前已经办理抵押登记的不动产,抵押期间转让的,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予办理转移登记。建议您与贷款银行沟通相关事宜。
2、《民法典》施行后办理了抵押登记的,建议您查看抵押合同中是否有“双方约定,不动产在抵押期间不得转让”的条款。具体事宜建议您与贷款银行沟通。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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