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4日,长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我市房地产交易相关政策的通知》,明确全市商品住房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上市交易。
在此之前长沙存量房需要在取得《不动产权证书》4年后,方可出售。
此举旨在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支持居民住房消费,促进一二手房市场的良性循环,推动政府和市场的良性互动。
长沙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长沙充分尊重市场规律、回应群众关切、保障居民权益,按照“市场化”和“法制化”原则持续推进房地产各项工作。此次优化房地产交易政策实施后,9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和10月1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关于房地产工作的相关部署,在长沙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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