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长沙讯 5月10日,长沙住房公积金发布了2022年4月长沙住房公积金网络热点问题月报,五大热点问题如下:
1.职工结清公积金贷款后多久可以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家庭(已婚指夫妻双方,单身指职工个人,下同)已申请办理过公积金贷款(包括但不限于长沙公积金中心的),须公积金贷款结清满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2.提取公积金后多久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后再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无时间间隔限制。即职工办理提取后可申请公积金贷款,无需间隔12个月。
3.征信中有哪些情况不可办理公积金贷款?
答:职工或配偶在个人征信系统、公积金信息系统存在以下负面信息之一的,不予贷款:
①存在呆账、核销、信用卡严重失信产生的止付等的;
②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③为夫妻外第三人提供贷款担保且未结清的;
④当前贷款存在逾期或担保人代偿的;
⑤贷记卡当前存在逾期的;
⑥单笔贷款或贷记卡存在连续逾期超过6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⑦贷款和贷记卡合计累计逾期超过24期记录(助学贷款除外)的;
⑧公积金账户已被冻结、记入长沙公积金中心不良行为登记的。
4.在本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如何缴存住房公积金?
答:本市就业的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所在单位可以按照《长沙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缴存住房公积金。
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员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的,需符合灵活就业人员的开户条件。
其中,港澳台同胞身份证明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外籍人员身份证明为《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5.装修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吗?
答:不可以。职工家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房和偿还自住房按揭贷款本息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装修不属于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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