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居新媒体 长沙讯 3月31日,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新政,4月1日起执行。此次调整涉及公积金贷款额度的调整、新增贷款调节系数模式计算公式、公积金提取适用面调整等多方面。
其中贷款额度方面,首套房和第二套房最高贷款额度统一调整为双缴职工60万元,单缴职工50万元。调整前政策为,双缴职工首套房45万元,单缴职工首套房30万元;第二套房单缴职工、双缴职工30万元。
新增贷款调节系数模式计算公式,首套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7;异地贷款和二套房贷款额度计算公式为(借款人+配偶)公积金账户内余额*12。(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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